处分信息数据显现,福清荣顺辉建造工程有限公司因不合法占地而被行政处分(融天然罚﹝2025﹞77号),罚款人民币陆拾伍万肆仟圆整(¥654000)、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(2180平方米),折合约3.27亩,没收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。
信息显现,福清荣顺辉建造工程有限公司,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50181MA2XYUK99J,法人代表人潘民发。
该公司于2023年月未经同意私行占用福清市龙山大街北店村土地建造,涉嫌存在不合法占地的违法行为。
处分机关为福清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,处分决议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,罚款金额65.4万元。